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提出了十项措施。这十项措施包括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等,有分析人士认为,在经济下行背景下,这十项强有力的举措直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要害,对稳定经济形势和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都有重要意义。
的确,详细分析十项措施,从制度上找准突破口的政策取向显而易见——十项措施致力于从三个方面入手,兼顾宏观与微观进行制度安排,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首先是从制度上着力解决金融体系与企业体系不匹配的问题。十项措施的前四项都指向了金融结构的问题,包括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费用。
可以看出,这四项措施抓住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核心。一方面是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能力,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意味着银行考核中贷款占比不能突破存款75%的规定或将在满足一定条件和范围下有所突破。另一方面,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核心关键,是降低准入、打破银行业垄断,建立民间资本与中小微企业有效对接的机制,通过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强化金融市场竞争,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的信贷体系,促使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的结构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事实上,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步伐,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是市场各方普遍认同的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治本之策。而建立保险制度,则是为银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民营资本可以安心进入,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也能有序退出。
其次是从制度安排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如十项措施的五至七条提出,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跨境融资,创新外汇储备运用。
这几项措施均致力于通过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建设和改进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从当前的趋势看,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为主体的股权投资链,完善股票市场、“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都可以让资本市场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有效办法。
最后是构建公平、公开、优良的市场环境。十项措施的第八至十条,内容包括完善信用体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等,旨在通过完善金融监管,对不同风险程度的金融机构采取有区别的监管措施,构建有效率的、公平的信贷环境,“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
总之,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十项措施无疑会受到市场欢迎。不过,一些原则性的措施何时会进一步推出突破性、细节性的制度安排,在以精准细致为标志的改革措施密集出台的背景下,相信不会让市场期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