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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简介

时间:2017-03-16 11:53 点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一)具体职责
1、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2、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协调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制定并实施创业扶持政策措施;提出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指导和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4、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5、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发展,推动管理创新;维护中小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6、提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
7、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承担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审核等相关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担保行业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建设。
8、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9、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建立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间的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机制。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处室
        中小企业局设6个处室。
1、综合处
        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指导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信息网等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司内文秘、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政策规划处
        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建议,监督检查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确定基金使用方向。
3、非国有经济处
        拟订促进非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产业转移政策;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推动市场环境建设;指导工业园区建设,组织建立产业集群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参与指导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组织开展管理咨询,指导企业加强管理。
4、融资担保服务处
        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和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和投资公司发展;承担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5、创新服务处
        提出促进创业、创新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指导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专业化生产及为大企业配套;协调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6、交流合作处
        提出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市场开拓等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和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和项目;推动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和引进外资、技术和智力等合作;协调区域间中小企业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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